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726.“镶嵌着金子、宝石”表示他们当中属于圣言的属灵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金子”表示良善(AR 211节);“宝石”表示真理(AR 231, 540, 570节);这两者都来自圣言。“金子、宝石”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这是因为“紫色和朱红色”表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因圣言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在圣言中是结合在一起的(AR 134节);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因属于爱,所以本质上是良善;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因属于智慧,所以本质上是真理。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属于爱,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属于智慧(可参看AR 725节)。至于如此穿戴和装饰的这个“女人”还有什么意思,可参看前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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