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361.“便雅悯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在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中的人里面的照着教义、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生活。当“西布伦”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约瑟”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时,“便雅悯”因在这个系列中排在第三位而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生活。“便雅悯”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他是最后生的,被他父亲雅各称为“我右手之子(便雅悯意思是我右手之子)”(创世记35:18),“右手之子”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此,他的支派也住在耶路撒冷周围,耶路撒冷是犹大支派所在之地,耶路撒冷城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它的周围地区表示源于教义的事物(参看约书亚记18:11-28; 耶利米书17:26; 32:8, 44; 33:13;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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