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揭秘启示录 #360

360.“约瑟支派中

360.“约瑟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约瑟”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属灵神性方面的主,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在属世意义上表示结实或繁殖和增多;但“约瑟”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这教义在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里的人中间。“约瑟”在此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他以西布伦支派而得名,在便雅悯支派之前,因而在它们中间;在一个系列或一组中,首先提名的支派表示属于意愿的某种爱;在它之后提名的支派表示属于理解力的智慧的某个方面或某种事物;最后提名的支派表示源于它们的某种功用或结果。因此,每个系列都是完全的。“约瑟”因表示主的属灵国度,所以在埃及成为掌权的(创世记41:38-44; 诗篇105:17-22),那里的每个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属灵国度是主的王权,属天国度是主的祭司职分。

“约瑟”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因为他在此取代了“以法莲”,而“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the intellectual);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9节);教会的理智都来自取自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约瑟在此之所以取代以法莲,是因为表示教会意志的约瑟的次子玛拿西,之前就被包括在了众支派当中(AR 355节)。教会的理智源于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所以在以下经文中,“约瑟”表示这理智,也表示这教义,创世记:

约瑟是多结果者之子,是泉旁多结果者;他要坐在他弓的力量里;他必被赐予上面来的天福,伏于下面的深渊之福。(创世记49:22-26)

“泉”表示圣言,“弓”表示教义(AR 299节)。申命记: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伏在下面的深渊;得日头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愿它临到约瑟的头上。(申命记33:13-17)

“宝物”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教义就源于这些知识或认知。阿摩司书:

以大碗喝酒,却不为约瑟的破口悲伤的。(阿摩司书6:6)

撒迦利亚书:

我要使犹大家强盛起来,我要拯救约瑟家;他们必如勇士以法莲,他们心中快乐,好像饮了酒一样。(撒迦利亚书10:6-7)

此处“约瑟”也表示教义,“酒”表示源于良善的教义真理(AR 3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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