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337.启6: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和一切奴仆、一切自由人”表示那些在分离之前,要么从其他人那里,要么从自己那里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并处于其知识的科学,或认知的知识,处于学问,却没有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只有那些知道“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奴仆和自由人”在灵义上分别表示什么的人,才能知道这就是前面这些话按顺序是什么意思。因为在灵义上,“君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大人物”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富人”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人;“千夫长”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勇士”表示那些处于学问的人;“奴仆”表示那些从其他人那里,因而从记忆处于这些事物的人;“自由人”表示那些从自己那里,因而从判断处于这些事物的人。不过,从圣言来证明所有这些名称的含义太冗长乏味了。前面已经说明“君王”表示什么(AR 20节);“富人”表示什么(AR 206节);至于“大人物”表示什么,这从耶利米书(5:5)、那鸿书(3:10)和约拿书(3:7)明显看出来;因为“大”论及良善(AR 896, 898节);下面我们会看到,“勇士”,“奴仆”和“自由人”是指那些要么从其他人那里,要么从自己那里处于学问的人。之所以说他们处于这些事物,却没有处于照之的生活,是因为恶人,甚至最坏的人,也可能处于知识或科学,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理解,还可能处于丰富的学问;但他们因没有处于照之的生活,所以实际上没有处于它们;因为只在理解力中,同时不在生活中的东西,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就好像在入口的大厅;但同时在生活中的东西在这个人里面,它在他里面就好像在房子里面。因此,后者被保留,前者被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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