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揭秘启示录 #332

332.“日头变黑像

332.“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表示在他们里面对一切爱之良善的玷污,以及对一切信之真理的歪曲。“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祂的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神性的否认,因而表示对爱之良善的玷污(可参看AR 53节)。由于“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所以“月亮”表示信之真理;事实上,太阳因火而发红,月亮因阳光而发白;火表示爱之良善,光表示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关于月亮,也可参看前面引用的经文(AR 53节)。经上说“日头变黑像毛布”,是因为被玷污的良善本身就是邪恶,而邪恶是黑的;经上之所以说“月亮变得像血”,是因为“血”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 684节)。几乎同样的话论及约珥书中的“日头”和“月亮”: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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