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254.“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是出于主的神性之爱通过祂的神性智慧,或出于祂的神性良善通过祂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而被造和形成的,人们也以同样的方式被改造和重生。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因为“创造”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改造和重生,“主的旨意”表示神性良善。无论你称它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还是称它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都是一样的,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一切真理都属于智慧。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事实上,世界本身就是由它们创造的,这在《圣爱与圣智》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那里还说明,爱与良善属于意愿,智慧与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明显可知,“主的旨意”是指主的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
在圣言中,“创造”表示改造和重生,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中间重新有坚定的灵。(诗篇51:10)
又:
你张手,它们就充满美物;你发出你的灵,它们便被创造。(诗篇104:28, 30)
又:
将来受造的民,要赞美耶。(诗篇102:18)
以赛亚书:
看哪,我创造新天新地,你们当因我所创造的永远欢喜快乐;看哪,我创造耶路撒冷为欢欣。(以赛亚书65:17-18)
又:
耶和华创造诸天,将地铺开,赐气息给地上的民,又赐灵给行在其上的。(以赛亚书42:5; 45:12, 18)
又:
雅各啊,那创造你的,以色列啊,那形成你的,耶和华如此说;我救赎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呼召你;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以赛亚书43:1, 7)
以西结书:
它们都是在你受造之日预备齐全的;在你受造的那一日,你在路上就都完善,直到在你中间发现了乖僻。(以西结书28:13, 15)
这些话论及推罗王,推罗王表示那些通过神性真理处于聪明的人。以赛亚书:
好叫他们看见,知道,思想,明白,这是耶和华的手所作的,是以色列的圣者创造了它。(以赛亚书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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