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249.启4: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归给那坐在宝座上的时候”表示圣言将一切真理、一切良善和一切敬拜都归于那即将审判的主。“活物”是指圣言,如前所示;“荣耀、尊贵”当归于主时,是指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是祂的,并来自祂;“感谢”表示敬拜的一切;“那坐在宝座上的”表示审判方面的主,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归给那坐在宝座上的时候”表示圣言将一切真理、一切良善和一切敬拜都归于那即将审判的主。在圣言中,“将荣耀、尊贵归给主”只是指承认和称谢或宣认: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来自主,因而唯独祂是神,因为祂因神性真理而拥有荣耀,因神性良善而拥有尊贵。
在以下经文中,“荣耀、尊贵或尊荣”就表示这一点,诗篇:
耶和华造了诸天,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诗篇96:5-6)
又:
耶和华啊,神啊,你为至大,你披上荣耀和尊荣为衣。(诗篇104:1)
又:
耶和华的作为本为大,荣耀和尊荣就是祂的作为。(诗篇111:2-3)
又:
你又将荣耀和尊荣放在祂身上,永远祝福。(诗篇21:5-6)
这些话论及主。又: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大有荣耀和尊贵;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诗篇45:3-4)
又:
你使祂比天使微小一点,赐祂荣耀和尊贵为冠冕。(诗篇8:5)
以赛亚书:
黎巴嫩的荣耀,并迦密与沙仑的尊贵,必赐给它;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以赛亚书35:2)
这些话论及主,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诗篇145:4-5, 12; 启示录21:24, 26)。此外,在圣言中,当经上论述神性真理时,这神性真理就被称为“荣耀”(AR 629节);当经上论述神性良善时,这神性良善就被称为“尊贵或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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