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揭秘启示录 #951

951.启22:14

951.启22:14.“那些遵行祂诫命的有福了,他们的权柄可以在生命树中,也可以从门进城”表示永恒的幸福在等待着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以便通过爱,他们可以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并通过关于祂的知识或认知,他们可以在祂的新教会中。“有福的”表示那些拥有永生幸福的人(AR 639, 852, 944节)。“遵行祂诫命”表示照主的诫命生活;“他们的权柄可以在生命树中”表示以便通过爱,也就是为了主,他们可以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如稍后所示;“从门进城”表示他们可以通过关于主的知识或认知而在主的新教会中。新耶路撒冷城墙的“门”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AR 899, 900, 922节)。由于每门是一颗珍珠,所以“门”主要表示关于主的知识或认知(AR 916节),“城”或耶路撒冷表示新教会及其教义(AR 879, 880节)。
“他们的权柄在生命树中”表示以便通过爱,也就是为了主,他们可以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这是因为“生命树”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R 89, 933节);在这树中的“权柄”表示来自主的权柄或能力,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此处和“与主一同掌王权”(AR 284, 849节)所表相同。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那些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人就处于一切权柄或能力,以至于凡他们所愿的,他们都能成就: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如果你们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那么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5, 7)
在其它福音书中,类似的话论到这种权柄或能力(即马太福音7:7; 马可福音11:24; 路加福音11:9, 10);事实上,我们在马太福音中读到:
耶稣说,你们若有信心,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投在海里;也必成就。无论你们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马太福音21:21, 22)
这些话描述了那些在主里面之人的权柄或能力;这些人不想要,从而不会求不是来自主的任何东西,凡他们从主那里所愿和所求的,都必成就,因为主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你们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天上的天使就拥有这种权柄或能力,以至于只要他们想要某种东西,就会得到它。然而,除了有用的东西外,他们不想要任何东西,他们貌似出于自己想要这种东西,但仍是出于主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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