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揭秘启示录 #305

305.启6:4.“

305.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这些人中间,在良善方面,因而在生活方面,对圣言的理解彻底灭绝。“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红”表示被灭绝的良善。白色论及真理,因为它源于天堂太阳的光;红色论及良善,因为它源于天堂太阳的火(可参看AR 167, 231节)。但“红”之所以论及被灭绝的良善,是因为“红”是指地狱的红色,这红色源于地狱之火,也就是对邪恶的爱;作为地狱红色的红色是丑陋、可憎、可怕的,因为它没有活物在里面,全然是死的;正因如此,“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灭绝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也可从下面对它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如接下来经上说:“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第二个活物”像牛犊,表示在情感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42节),它也说“你来看”,从而说明,在他们中间没有对良善的情感,因而没有良善。红论及爱,无论是对良善的爱,还是对邪恶的爱,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创世记:

祂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祂的眼睛比酒红润,祂的牙齿比奶洁白。(创世记49:11-12)

这些话论及主。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的是谁呢?祂的服装为何有红色,祂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以赛亚书63:1-2)

这些话也论及主。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他们的骨头比闪光的红宝石更红。(耶利米哀歌4:7)

在这些经文中,“红”论及对良善的爱;在以下经文中,“红”论及对邪恶的爱,那鸿书:

盾牌是红的,这些人都穿朱红衣服;他们的战车在火把的火中,它们形状像火把。(那鸿书2:3-4)

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启示录(12:3)中的“红龙”,撒迦利亚书(1:8)中站在番石榴树中间的“红马”并非表示别的东西。类似的话论及源自红色的颜色,如论及朱红色和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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