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揭秘启示录 #29

29.启1:8.“我

29.启1:8.“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表示祂是自有或自存,是从最初到最后,或从初始到终端的独一实在,一切事物都源于祂,因而祂是在自己里面的爱本身和唯一的爱,智慧本身和唯一的智慧,生命本身和唯一的生命,因而是创造者本身和唯一的创造者,救主,来自祂自己的光照者,因此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这些和除此之外的更多内容就包含在上面描述主的这话中。很明显,它们论及主,事实上,论及主的人身,因为接下来约翰听见有声音说:

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他转过身来,要看那与他说话的声音,就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启示录1:10-13)

很快祂又说: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我又是那死过又活着的。(启示录1:17-18; 2:8)

此外,用几句话来证实,前面所列举的这一切细节都包含在这些话中是不可能的,因为要充分证实它们需要很长的篇幅;不过,它们仍在最近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爱与圣智》中得到部分证实,可参看这本书。主称自己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因为“阿拉法和俄梅戛”与主的神性之爱有关,“始和终”与祂的神性智慧有关;因为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因为在希腊字母表中,“阿拉法”是第一个字母,而“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字母,因此它们表示整体上的所有事物或全部。原因在于,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事物;一个元音因可用来发音而表示情感或爱的某种事物。这是属灵和天使的言语,以及圣经或写作的起源。然而,这个奥秘至今不为人知。因为有一种通用的语言是所有天使和灵人都拥有的;这种语言与世人的任何语言都毫无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会使用这种语言,因为它自创造时就被植入每个人;因此,在整个灵界,他们都能理解彼此。我经常被恩准听见这种语言,也说这种语言;我把它与世上的语言进行对比,发现它甚至在最小细节上都与地上的任何属世语言不一致。它凭其第一特征或原则而不同于它们,这个特征或原则是,每个字的每个字母,无论在说话还是在书写中,都是某种意义的标志,或说都有它自身所特有的意义和象征。正因如此,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这句话表示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这两个字母因都是元音而与爱有关,如前所述。关于从天使的属灵思维中流出的这种语言和它的书写的某些内容,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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