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134.“教导并引诱我的仆人行淫”表示由于唯信,圣言的真理被歪曲。“教导并引诱主的仆人”是指那些能够并愿意在来自圣言的真理上被教导的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主的仆人”(可参看AR 3, 128节);“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行淫”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当良善与真理分离,并从真理那里被夺走时,该婚姻便破裂了。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正因如此,“行淫”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由于这是属灵的淫行,所以那些凭自己的推理歪曲圣言的人死后进入灵界时,就变成行淫者或性放荡者,或说沉迷于行淫;而且,世人至今不知道的是,那些确认唯信,以至于将仁爱的作为排除在外的人,就处于儿子与母亲通奸的欲望。在灵界,我经常感知到,他们处在犯这种如此可憎的通奸的欲望之中。谨记此事,待死后查证,你就会确信。以前我不敢透露这一点,因为它太刺耳了。
流便与他父亲的妾辟拉通奸就表示这种通奸(创世记35:22),因为“流便”表示这信;由于这个原因,他被他父亲以色列诅咒,后来他长子的名分也被剥夺了;因为他的父亲以色列在预言他的儿子们时,论到流便说:
流便哪,我的长子,你是我的力量,是我能力的开始。但你如水一样轻,必不得超越,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玷污了它;他上了我的榻。(创世记49:3-4)
因此,他长子的名分被剥夺了。历代志:
流便本是以色列的长子;但因他玷污了父亲的床,他长子的名分就归了约瑟的儿子。(历代志上5:1)
“流便”代表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后来代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或与仁分离的信,这一点可见于对启示录7:5的解释。
“淫行”表示对圣言中的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中的真理的歪曲,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约兰见耶户就说,耶户啊,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邪术这样多,焉能平安呢?(列王纪下9:22)
“耶洗别的淫行”不是指任何淫行,而是指她的行为,如前所述(AR 132节)。民数记:
你们的儿子必在旷野游牧四十年,担当你们的淫行。(民数记14:33)
利未记:
我必剪除转向交鬼的和占卜的,随从他们行淫的灵魂。(利未记20:6)
出埃及记:
免得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他们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出埃及记34:15-16)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与每一个过路的人纵情淫乱。你也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就是那贸易之地。通奸的妇人竟然接外人,替代丈夫。所有人都是把赏金送给妓女,你却将赏金给所有人,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16, 26, 28-29, 32-33, 35等)
在这段经文中,“耶路撒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她的“淫行”是指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由于在圣言中,“埃及”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亚述”表示由此而来的理性,“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所以经上说,她与他们行淫。以西结书:
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她们在幼年时行淫;一个在我之下行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因此,她向他们放纵淫行;她没有放弃在埃及的淫乱。另一个败坏爱情,比她更甚,她的淫行比她姐姐的淫行更多。她加增淫行,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 7-8, 11, 14, 16-17 等)
此处“一母的两个女儿”同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他们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在此由上述“淫行”来描述。
在以下经文中也是如此;耶利米书:
你和许多伴侣行淫,你以你的淫行和邪恶玷污了这地。你看见背道的以色列所做的吗?她上各高山行淫。不忠的犹大也离去行淫。她以淫声玷污了这地;她和石头木头通奸。(耶利米书3:1-2, 6, 8-9;以及其它地方)
同一先知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行公平、求真理的人。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淫,成群地进入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又:
你那些可憎恶之事,就是在田野山丘上的通奸,嘶声,淫乱的罪行,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还要到几时呢?(耶利米书13:27)
又: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在通奸和行在谎言中的可怕固执。(耶利米书23:14)
又:
他们在以色列行了愚昧的事,他们行淫,又冒我的名用谎言说我的话。(耶利米书29:23)
何西阿书:
他们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淫行占据了他们的心。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通奸。(何西阿书4:7, 10-11, 13)
同一先知书:
我认识以法莲,他已全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又: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污秽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此处“以色列”是指教会,“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教会就出于并照着这理解而形成;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教会歪曲了圣言,所以先知何西阿被吩咐为自己娶妓女为妻,经上说:
你去娶淫妇为妻,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又:
你去爱一个妇人,就是她同伴所爱的,又是个奸妇。(何西阿书3:1)
由于犹太教会如所描述的那样,所以犹太民族被主称为“一个通奸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16:4; 马可福音8:38),在以赛亚书被称为“奸夫的种子”(以赛亚书57:3);在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被刺杀的众多,都因妓女淫行繁多,用她的淫行出卖列族。(那鸿书3:1, 3-4)
由于在基督教界,“巴比伦”玷污并歪曲圣言,比其他人更甚,所以她被称为“大淫妇”,以下启示录经文论到她说: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启示录14:8)
又: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淫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天使说,我将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又: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了地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从这些经文很明显地看出,“通奸或行通奸”和“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的良善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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