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03

403.(5)爱或意

403.(5)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我们说的是意愿和理解力,但要牢记在心是:意愿才是一个人的全部,因为意愿和理解力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并如此存在于整体和每个部分中(参看365-367节)。

由此可见,就人的本质形式,无论总体形式还是各部分的具体形式而言,意愿就是他的全部;理解力则是它的配偶,就像肺是心的配偶一样。要当心,不要怀有这种观念:意愿是与人类形式分离的某种事物,因为意愿正是这种形式。由此不仅可以看出意愿如何为理解力预备洞房,还可以看出它如何在自己的家,也就是整个身体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理解力联合行动。它的预备方式是这样:身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怎样与意愿结合,就怎样与理解力结合;换句话说,身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怎样顺从意愿,就怎样顺从理解力。

至于身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如何预备与理解力结合,如同与意愿结合一样,这只能借助解剖学知识在身体里,如同在一面镜子或形像中那样看出来。我们从解剖学知道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是如何联系在一起,以至于当肺呼吸时,整个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在心脏跳动的同时被肺呼吸激活。我们从解剖学知道,心脏通过心房(和右心室)与肺相连,它们继续延伸到肺的内部成分。我们还知道,整个身体的内脏都通过韧带与胸腔相连,并且如此相连,以至于当肺呼吸时,一切事物,无论整体上还是分别地,都在某种程度上参与呼吸运动。因为当肺扩张时,肋骨会扩张胸腔,胸膜张开,横隔膜拉宽,同时通过从这些部分延伸出来的韧带而与它们相连的身体所有下部器官,与它们一起通过肺的作用而获得某种动作,更不用说其它许多现象了,免得不懂解剖学的读者因不熟悉这门学科的术语而在这个问题上陷入混乱。只需咨询一下专业精通的解剖学家,整个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是不是从胸部往下如此相连,以至于当肺通过呼吸扩张时,它们当中的每一个都被搅进与肺动作同步的一个动作中。

这一切清楚表明,意愿所预备的理解力与人类形式的每一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结合是何性质。仅仅调查这些联系,以解剖学家的眼光审视它们,然后按照这些联系观察它们与肺呼吸和心脏的合作,最后在思维上用理解力替代肺,用意愿替代心,你就会明白。


揭秘启示录 #634

634.“若有人拜兽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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