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282.“从各支派、舌头、人民、民族中”表示在教会中,或在任何宗教中,那些在教义上处于真理,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被主救赎了。“支派”表示宗教方面的教会;“舌头”表示教会的教义,对此,我们稍后就会提到;“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教义真理(AR 483节);“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生活的良善(AR 483节)。由此明显可知,“从各支派、舌头、人民、民族中”这句话表示诸如前面所说的那些事物(也可参看AR 627节)。
现在要证明,“舌头”在灵义上表示教会的教义,或任何宗教的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我的舌头也要述说你的公义,终日赞美你。(诗篇35:28; 71:24)
以赛亚书:
那时,瘸子必跳跃如鹿,哑巴的舌头必歌唱,因为在旷野必有水喷出。(以赛亚书35:6)
又:
口吃者的舌头必说话通快。(以赛亚书32:4)
在这些例子中,“舌头”似乎是指言语,但在灵义上是指所说的话,也就是他们将要从主所拥有的教义真理。同样在以赛亚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众膝都必跪拜,众舌都必起誓。(以赛亚书45:23)
又:
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的时候将到,好叫他们可以来看见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撒迦利亚书: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诸族的一切舌头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3)
这些经文也论及主使外邦人或列族改信教义真理。
但在以下经文中,“舌头”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的教义;诗篇:
鼓舌的人在地上必坚立不住。(诗篇140:11)
又:
你要把他们隐藏在帐幕内,免遭口舌的争闹。(诗篇31:20)
耶利米书:
我必带来一个民族攻击你,他们的舌头你不晓得。(耶利米书5:15)
以西结书:
奉差遣到舌头沉重的民那里去。(以西结书3:5, 6)
以赛亚书:
舌头野蛮的民。(以赛亚书33:19)
要知道,作为一种器官,“舌头”表示教义,但作为言语,它也表示宗教。
人若知道“舌头”表示教义,就会明白财主在地狱里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请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水”表示真理,“舌头”表示教义;财主是被虚假折磨,而不是被火焰折磨;因为在地狱里,没有人在火焰中,那里的火焰只是对虚假之爱的表象;而火是对邪恶之爱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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