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1.(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这一点也可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胎儿靠心脏,而非肺脏存活;因为胎儿的血液不是从心流入肺,并赋予肺呼吸能力,而是通过卵圆孔流入左心室。因此,在此期间,胎儿不能移动身体的任何部分,而是被束缚着,也没有任何感觉,因为它的感觉器官是关闭的。爱或意愿也是这种情况,诚然,爱或意愿使胎儿存活,却是模糊地,也就是说,没有感觉或活动。不过,一旦出生后肺被打开,他就开始体验感觉和行动,也开始意愿和思考。由此可见,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465.启10: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示在神性威严和能力中的主。这位“天使”就是主,这一点从对他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如“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以及他“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说话像打雷。祂作为一位天使出现,是因为当祂显现时,祂就作为一位天使出现在天堂中和天堂之下;事实上,祂以其神性充满某位天使,以适应祂所允许看到祂的那些人的接受。任何天使都不能承受祂的存在本身,就是诸如祂在自己里面,或在自己的本质里面的那种存在,更不说任何人了。因此,祂在众天堂之上显为一轮太阳,距离天使,就像这个世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祂在那里自永恒就住在祂的神性中,同时住在祂的神性人身中,它们就像灵魂和身体那样为一体。祂在此因其神性能力而被称为“一位大力的天使”;祂被称为“另一位天使”是由于这一事实:此处描述的是不同于前者的祂神性的另一个方面,或祂的另一种神性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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