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807.启19:3.“他们又说了第二次,哈利路亚;她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出于喜乐而对主的感恩和颂扬,因为这亵渎的宗教说服永远被定罪。“他们又说了第二次”源于他们各种喜乐的情感,因为他们摆脱了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说服之人的侵扰,也源于对他们再次起来并侵扰的恐惧。“哈利路亚”表示对主的感恩和颂扬(可参看AR 803节)。“她的烟”表示在其可怕的虚假方面的这种宗教说服,因为源于邪恶的虚假看起来就像从火中冒出的烟(AR 422节);火在此是指自我之爱(AR 468, 494, 766节)。当论述巴比伦时,“燃烧的烟”表示亵渎(AR 766, 767节)。“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她所受的永远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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