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7.“凡他所看见的”表示他们在这启示录里的一切事上的光照。“凡他所看见的”在灵义上不是指约翰所看见的事物,因为它们只是异象,而是指“约翰”所指的那些人看见的事物,他们就是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在约翰的异象中,这些人看到了关于教会状态的奥秘,因而不是在他们自己阅读它们的时候看到的,而是在他们看到它们被揭示出来的时候看到的。此外,看见表示理解;因此,在日常对话中,人们会说一个人看到一件事,他看到它是真理。因为人拥有属于其灵的视觉,就像拥有属于其身体的视觉一样。然而,人用他的灵看见属灵事物,因为他凭天堂之光观看,但他用他的身体看见属世事物,因为他凭世界之光观看;属灵事物是真实的,而属世事物是它们的形式。正是人的属灵视觉或灵眼被称为理解力。由此明显可知,“凡他所看见的”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同样,在接下来的经文中,经上说“他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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