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599.“甚至在人面前使火从天上降在地上”表示证明他们的虚假是天上的真理,接受它们的人会得救,不接受的人则灭亡。这些话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最大的迹象是由从天降下的火产生的;当有人证明真理时,古人当中的一句确认的俗语由此而来,即:他们可以从天上降下火来为它作见证;这句俗语表示他们甚至能作见证到这种程度。真理也通过从天上降下的火来证明,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利未记:
亚伦所献的燔祭被天上来的火烧尽了。(利未记9:24)
以利亚所献的燔祭也是如此(列王纪上18:38)。
“从天降下的火”在反面意义上是见证他们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并将灭亡的征兆;但这火是烧灭的火;如:
烧灭亚伦的两个儿子的天火。(利未记10:1-6)
烧灭二百五十人的火。(民数记26:10)
直烧到营地边界的火。(民数记11:1-4)
以利亚两次烧灭王所差遣的五十人的火。(列王纪下1:10, 12)
从天上降与所多玛的火与硫磺。(创世记19:24, 25)
从天上降下、烧灭那些围住圣徒的营和蒙爱的城之人的火。(启示录20:9)
门徒向不悔改的人发怒,对耶稣说,主啊,你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吗?(路加福音9:54)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从天降下的火”表示一个见证,事实上一个证明,证明真理是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证明虚假是真理,如此处。“火”也表示属天之爱,因而表示对真理的热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因而表示对虚假的热情(AR 468, 494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