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85

385.⑸凭借这种对

385.⑸凭借这种对应关系可以发现与意愿和理解力,因而也与爱和智慧有关的许多奥秘。世人几乎不知道何为意愿,或何为爱,因为人不能凭自己去爱,并出于爱去意愿,尽管他能貌似凭自己理解和思考;就像他不能凭自己使心跳动,尽管他能凭自己使肺呼吸一样。由于世人几乎不知道何为意愿,或何为爱,但知道何为心肺(因为心肺能被肉眼看到,也能被检查,并且已经被解剖学家们描述出来,而意愿和理解力不能被肉眼看到,也不能被如此检查),所以当知道它们相对应,并通过对应行如一体时,关于意愿和理解力的许多奥秘就能被揭开;否则,它们是不可能被揭开的。例如,涉及意愿与理解力的结合的奥秘,涉及理解力与意愿的相互结合的奥秘,或涉及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奥秘,涉及智慧与爱的相互结合的奥秘;以及涉及爱衍生为情感的奥秘,涉及情感的关系的奥秘,涉及它们进入感知和思维的流注,最后它们照着对应关系进入身体动作和感觉的流注的奥秘。这些以及其它许多奥秘都能通过心与肺的结合,以及血液从心进入肺的流注,从肺进入心的相互流注,再从心经由动脉进入身体的所有肢体、器官和内脏的流注被揭开和说明。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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