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65

365.⑵人的生命就

365.⑵人的生命就存在于脑里面它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的衍生成分中。我们所说的最初成分是指它的最初形式,衍生成分是指由最初成分产生并形成的形式。最初成分中的生命是指意愿和理解力。这两者就是那存在于脑里面它们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们的衍生成分中的东西。生命的最初成分或最初形式存在于脑里面,这一点从以下几点明显可知:

①人的感觉本身。因为当人集中精力思考时,就感觉自己在脑里面思考。他似乎把眼睛的视力向内拉,皱紧眉头,感觉自己的沉思就在里面,尤其在前额里面,稍微向上之处。

②人在子宫里的形成过程。因为脑或头部首先发育,此后有一段时间甚至比身子还大。

③头在上、身子在下;这是按照高级事物作用于低级事物的秩序,反过来不行。

④当脑受到损伤,无论是在子宫里,还是因伤或疾病,或由于过度紧张时,思维就会受损、削弱,有时心智会错乱。

⑤身体的一切外在感觉,就是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连同普遍的触觉,还有言语,都位于头的前面部分,就是我们所说的脸,并通过纤维与脑直接相通,并由此获得自己的感觉和活跃的生命。

⑥正因如此,与爱有关的情感以某种形像显现在脸上,与智慧有关的思维以某种形像显现在眼睛里。

⑦从解剖学研究也可以知道,所有纤维都是从脑通过颈部降至身体的,没有一根是从身体通过颈部升至脑的。纤维在哪里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或最初形式中,生命就在哪里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或最初形式中。谁能否认生命起源于纤维起源之处?

⑧问问凡有普遍感知的人,思维居于何处,或他在哪里思考,他会回答说,在头脑里。然后招呼某个将灵魂的位置要么放在某个腺体,要么放在心脏,或其它什么地方的人,问他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在哪里存在于它们的最初形式中,它们是不是在脑里面,他会回答说,不在那里,或说他不知道。这种无知的原因可见于前文(361节)。


揭秘启示录 #543

543.启12:5.

543.启12:5.“她生了一个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并随之而来的关于真理和良善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并随之而来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男孩子”表示在属灵人里面孕育,并在属世人里面出生的真理。原因在于,在圣言中,“世代和出生”表示属灵的世代和出生,属灵的世代和出生总体上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AR 535节);因为没有别的东西从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中被生出和出生。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AR 533节),所以很明显,“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教义在此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以及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事实上,“教义”是指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把它们都包括在内了。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龙的追随者就站在我周围,怒不可遏地努力吞吃它们,也就是灭绝它们。我被允许讲述这个消息,是因为它确实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的追随者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各个地方。
由于从属灵的婚姻中生不出别的后代,所以男性后代是指在理解力和随之而来的思维中的真理和良善;女性后代是指在意愿和随之而来的情感中的真理和良善;因此,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确认这一点,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看到这一点;诗篇: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勇士手中的箭怎样,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就怎样。(诗篇127:3-5)
弥迦书: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子,要使你秃头,为你剪发,因为他们离开了你。(弥迦书1:16)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是那棵橄榄树的两个儿子,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撒迦利亚书4:3, 11, 14)
耶利米书: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都离我而去,不在了。(耶利米书10:20)
耶利米哀歌:
我的儿子凄凉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 18, 20)
以西结书: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人都分散于四风。(以西结书5:10)
马太福音: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 马可福音13:12; 路加福音12:53)
以西结书:
你拿了我所给你为装饰的金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马太福音: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前面所引用的引文中,“儿子”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真理自身;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 耶利米书3:24, 25; 5:17; 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 何西阿书11:9-11; 撒迦利亚书9:13; 诗篇144:11, 12; 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在这种情感方面的教会,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太多了,若被引用,会占用大量篇幅;“锡安的女儿或女子”、“耶路撒冷的女儿或女子”、“犹大的女儿或女子”、“以色列的女儿或女子”不是指别的。关于“锡安的女儿或女子”所引用的一些经文可参看下文(AR 612节)。谁看不出,所指的,不可能是圣言如此频繁提到的“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实际女儿或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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