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50

350.有些人将某些

350.有些人将某些可见事物归因于自然界是情有可原的。原因有二:其一,他们根本不知道主所在的天堂太阳和由此而来的流注,也不知道灵界及其状态,甚至不知道它与人类同在。所以,他们不能不认为属灵之物是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因而认为天使要么在以太或平流层中,要么在星星里面;而魔鬼是人的邪恶,倘若真的存在,要么在空气中,要么在地的深处;还认为,死后,人的灵魂要么在地中心,要么在某个不确定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以及他们因对灵界及其太阳的无知而被自己的幻想说服相信的其它类似的事。

其二,他们无法知道神性如何能产生出现在地上的一切事物,地上不仅有好的事物,也有坏的事物;他们害怕确认这个观念,唯恐将坏的事物也归于神,对神形成物质性的概念,并将神与自然界合为一体,从而混淆这两者。鉴于这两个原因,那些以为自然界通过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她的能力而产生可见事物的人,是值得原谅的。

然而,那些因确认支持自然而使自己成为无神论者的人,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他们本可以确认支持神性。无知的确值得原谅,但并不能除去已确认的虚假;因为这虚假与邪恶,因而与地狱绑在了一起。因此,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甚至到了将神性与自然界分离的地步之人,认为什么都不算罪,因为一切罪都反对神性,而他们已经将这神性分离出去,并弃绝之;那些在灵里认为什么都不算罪的人,死后成为灵人时,因受地狱奴役而照着他们所放纵的欲望冲进令人发指的罪恶中。

揭秘启示录 #802

802.前面说,对圣

802.前面说,对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对教会的一切圣物的玷污和亵渎都来自“巴比伦城”所指的宗教说服;前面也多次说到,这种宗教说服不仅玷污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还亵渎了它们;因此,在圣言中,“巴别”表示对神圣之物的亵渎。现在要说一说这种亵渎过去是如何发生的,现在又是如何发生的。前面说到,出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圣物、统治天堂,从而统治主的一切神性事物的爱,就是魔鬼(AR 796, 797节)。由于作为目的的这种统治占据了那些创立这种宗教说服之人的心智,所以他们不能不亵渎圣言和教会的圣物。假如这爱,即魔鬼,从内在占据某人的心智,如一切主导爱所行的那样;那么将某个神性真理从外在摆在它眼前,它岂不会将其撕成碎片,扔在地上,踩上几脚,并召唤与它自己一致的虚假来取代它吗?
对占有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爱就是撒但,并且对那种由于这一种爱而陷入另一种爱的人来说,魔鬼与撒但行如一体,就好像通过盟约被绑在了一起。由此可以推断出,为何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亵渎。例如:将这一神性真理摆在这爱,也就是魔鬼面眼前,即:唯独神要受到敬拜和崇拜,而不是任何人;因此,代牧是一种发明和虚构,应当被弃绝;以及这个真理:召唤死人、在他们的像前跪拜、亲吻他们和他们的骨头,是一种简单而肮脏的偶像崇拜,也应当被弃绝。这爱,即魔鬼,岂不会激烈而愤怒地弃绝这两个真理,猛烈抨击它们,并把它们撕成碎片吗?
但如果有人对这爱,即魔鬼说,打开和关闭天堂,或释放和捆绑,因而赦罪(这与改造和重生是一回事),从而救赎和拯救一个人,是纯粹的神性;人若将任何神性之物归于自己,就不能不犯亵渎罪;彼得没有将它归于自己,因此也没有行使过任何这样的权柄;此外,使徒继任是这爱所捏造的东西,就像圣灵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那里一样;听到这些话,这爱,即魔鬼,岂不会用诅咒来攻击说这些话的人,并在怒火中命令将他交给审问者,并把他打入死牢吗?如果有人接着问,主的神性权柄怎能转移到你身上?主的神性怎能与祂的灵魂和身体分离?按照你的信仰,这岂不是不可能?父神怎能将祂的神性权柄赋予圣子,除非赋予祂的神性,也就是容器?这神性权柄又怎能转录到一个人里面,以至于成为他的?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的话。听到这些话,这爱,即魔鬼,岂不会哑口无言,内心怒不可遏,咬牙切齿,大喊:“把他带走!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你们都去吧,去看看这个大异端,寻些乐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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