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0.有些人将某些可见事物归因于自然界是情有可原的。原因有二:其一,他们根本不知道主所在的天堂太阳和由此而来的流注,也不知道灵界及其状态,甚至不知道它与人类同在。所以,他们不能不认为属灵之物是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因而认为天使要么在以太或平流层中,要么在星星里面;而魔鬼是人的邪恶,倘若真的存在,要么在空气中,要么在地的深处;还认为,死后,人的灵魂要么在地中心,要么在某个不确定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以及他们因对灵界及其太阳的无知而被自己的幻想说服相信的其它类似的事。
其二,他们无法知道神性如何能产生出现在地上的一切事物,地上不仅有好的事物,也有坏的事物;他们害怕确认这个观念,唯恐将坏的事物也归于神,对神形成物质性的概念,并将神与自然界合为一体,从而混淆这两者。鉴于这两个原因,那些以为自然界通过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她的能力而产生可见事物的人,是值得原谅的。
然而,那些因确认支持自然而使自己成为无神论者的人,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他们本可以确认支持神性。无知的确值得原谅,但并不能除去已确认的虚假;因为这虚假与邪恶,因而与地狱绑在了一起。因此,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甚至到了将神性与自然界分离的地步之人,认为什么都不算罪,因为一切罪都反对神性,而他们已经将这神性分离出去,并弃绝之;那些在灵里认为什么都不算罪的人,死后成为灵人时,因受地狱奴役而照着他们所放纵的欲望冲进令人发指的罪恶中。
453.启9:18.“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第三部分”表示正是由于这些东西,教会之人才会灭亡。“人的第三部分被杀”表示教会之人因刚才所提到的这三样东西(AR 452节)而灭亡;因为“被杀”表示属灵的被杀,也就是灵魂方面的灭亡;“第三部分”表示所有处于这些虚假的人,前面经常列举这些虚假;至于“火”、“烟”和“硫磺”,以及“从它们口中喷出”都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R 452节)。正是由于这些虚假,在整个基督教界,没有人知道此处所提到的“火”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爱是魔鬼;以及从这火中冒出来的“烟”就是自我聪明的骄傲,这骄傲是撒但;也没有人知道,这火通过这骄傲所点燃的“硫磺”就是邪恶和虚假的欲望;这些欲望是魔鬼和撒但的团伙,地狱就由魔鬼和撒但构成;不知道这些事,就不可能知道什么是罪,因为罪从它们那里获得其一切快乐和愉悦,或说在它们里面找到快乐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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