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0.有些人将某些可见事物归因于自然界是情有可原的。原因有二:其一,他们根本不知道主所在的天堂太阳和由此而来的流注,也不知道灵界及其状态,甚至不知道它与人类同在。所以,他们不能不认为属灵之物是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因而认为天使要么在以太或平流层中,要么在星星里面;而魔鬼是人的邪恶,倘若真的存在,要么在空气中,要么在地的深处;还认为,死后,人的灵魂要么在地中心,要么在某个不确定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以及他们因对灵界及其太阳的无知而被自己的幻想说服相信的其它类似的事。
其二,他们无法知道神性如何能产生出现在地上的一切事物,地上不仅有好的事物,也有坏的事物;他们害怕确认这个观念,唯恐将坏的事物也归于神,对神形成物质性的概念,并将神与自然界合为一体,从而混淆这两者。鉴于这两个原因,那些以为自然界通过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她的能力而产生可见事物的人,是值得原谅的。
然而,那些因确认支持自然而使自己成为无神论者的人,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他们本可以确认支持神性。无知的确值得原谅,但并不能除去已确认的虚假;因为这虚假与邪恶,因而与地狱绑在了一起。因此,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甚至到了将神性与自然界分离的地步之人,认为什么都不算罪,因为一切罪都反对神性,而他们已经将这神性分离出去,并弃绝之;那些在灵里认为什么都不算罪的人,死后成为灵人时,因受地狱奴役而照着他们所放纵的欲望冲进令人发指的罪恶中。
266.“来自犹大支派的,大卫的根”表示通过祂人身里面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在圣言中,“犹大”是指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大卫”是指在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大卫”是指在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3, 44节);“犹大”是指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AR 96, 266, 350节)。由此明显可知,“看哪,来自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已经得胜”表示主通过祂人身里面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战胜了地狱,把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一点在字义上是看不出来的;字义只是说,主自己降世,属犹大支派,具有大卫的血统。然而,这些话仍包含灵义在里面;在灵义上,人名是指事物,如前面常说的;因此,“犹大”不是指犹大,“大卫”不是指大卫;“犹大”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大卫”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正因如此,灵义由此得以形成。此处之所以解释这灵义,是因为就其灵义而言,启示录现在被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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