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1受造宇宙中的可见事物证明,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自然界都没有产生任何东西,一切事物都是由神性出于自己通过灵界产生的
349.大多数人照着表象说,凡他们在平原、田野、草地、花园和森林里所看到的东西,都是由太阳通过它的热和光产生的;还说,太阳通过它的热从卵中孵化出幼虫,并使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繁殖;它甚至将生命赋予人类。那些只是照着表象说话的人,即便不将这些事归因于自然界,也能这样说,因为他们没有思想这个问题。例如,那些谈论日升日落,由此创造了天数和年数,或太阳时而在这个高度,时而在那个高度的人,就是照着表象以这种方式谈论,即便没有将这些事归因于太阳,也能这样谈论,因为他们没有思想太阳静止不动,而地球不停旋转。但那些坚信太阳通过它的热和光产生了地上所出现的事物之人,最终会将一切事物,甚至包括宇宙的创造,都归因于自然界,从而成为自然主义的信徒,最后沦为无神论者。然后,这些人可能还会说,神创造了自然界,并赋予她产生这些事物的能力;但他们这样说,是因为害怕丧失自己的好名声;他们所说的神造物主还是指自然界,其中有些人指的是自然界的至内在元素,那时他们认为教会教导的神性事物是毫无意义的。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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