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48

348.一切功用,无

348.一切功用,无论善恶,皆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因而来自主所在的太阳,这一点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说明。我听说,良善和真理被主通过天堂送下地狱;在通过层级,直到在深渊被接受的过程中,这些良善和真理被转变为邪恶和虚假,也就是被送下来的良善和真理的对立面。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所流入的一切事物都是照着接受它们的容器或形式而转变为与其容器或形式相一致的那类事物,正如太阳的白光照进其内在物质具有掐灭和熄灭这光的形式的物体中,会转变为丑陋的颜色或黑色;又如同太阳的热被沼泽、粪堆和死尸转变为恶臭。由此可见,甚至恶用也来自属灵的太阳,但那是善用在地狱被转变成了恶用。因此,很明显,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主都不创造除善用以外的任何东西;而地狱只产生恶用。

揭秘启示录 #634

634.“若有人拜兽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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