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40

340.⑶有一个从灵

340.⑶有一个从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持续流注。人若不知道灵界的存在,并且灵界不同于自然界,犹如在先之物不同于在后之物,或原因不同于所造成的结果,就不可能知道这种流注。正因如此,那些撰写动植物起源的人只能将这种起源追溯到自然界,即便追溯到神那里,也会以为神从一开始就将产生这些事物的能力植入自然界;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自然界没有被赋予任何能力;事实上,自然界本身是死的,丝毫无助于这些事物的产生,就跟工具无助于工匠的作品一样,因为工具必须被不断驱动才能活动。正是某种属灵事物,就是从主所在的太阳那里获得自己的起源,并降至自然界的最外层元素的某种事物,产生了动植物的形式,创造了存在于这两者里面的奇迹,以地上的物质充满它们,好叫它们保持固定不变。我们现在因知道灵界的存在,又知道属灵之物来自主所在并从主发出的属灵太阳,正是这属灵之物驱动大自然活动,犹如活物驱动死物,并且存在于灵界的事物和存在于自然界的事物是一样的,故能看出,动植物只能经由灵界从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存在,并通过灵界获得自己的持续存在,由此就有了从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持续流注。这一事实将在下一章得到充分证明。地上的有害物是通过地狱的流注产生的,这一点同样是由于这一许可法:邪恶本身可以从地狱流入人。我们将在《天使智慧之圣治篇》说明这一法则。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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