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8.⑴何谓地上的恶用。地上的恶用是指动植物和矿物界中的一切有害物。没有必要将它们都一一列举出来,因为这只是堆砌名称而已。不指明每一种所造成的损害,一味列举名称无助于本书所关注的目的。为了澄清,仅举其中几例就足够了:动物界的有害物包括毒蛇、蝎子、鳄鱼、大蛇、角鸮、尖叫鸮或猫头鹰、老鼠、蝗虫、青蛙、蜘蛛;以及苍蝇、黄蜂、蟑螂、虱子、蜱虫和螨虫;总之,就是毁坏青草、叶子、果实、种子、食物和可饮用液体,并危害动物和人类的生物。植物界的有害物包括一切有害、致命、有毒的草本植物,以及具有类似属性的豆科植物和灌木。矿物界的有害物包括地上的一切有毒物质。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何谓地上的恶用;恶用就是与善用对立的一切事物(对此,可参看336节)。
373.“尊贵、权能、力量”表示主的属天神性,或主的属天神性事物。前一节说,在圣言中,“尊贵、权能、力量”这三者当用于主时,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祂的神性良善。“尊贵”也是如此(可参看AR 249节);“力量”同样如此(参看AR 22节);“权能”又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要知道,在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有些词语与良善有关,有些词语与真理有关;但只有那些研究或专注于灵义的人才能区分这些词语。从灵义可以明显看出,哪些词语与良善或爱有关,哪些词语与真理或智慧有关;从许多经文中可以得知,当经上论述神性良善时,“尊贵、权能、力量”这些词就会出现。“权能”(power,或能力,权柄等)也与神性良善有关,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以及其它地方。在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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