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38

338.⑴何谓地上的

338.⑴何谓地上的恶用。地上的恶用是指动植物和矿物界中的一切有害物。没有必要将它们都一一列举出来,因为这只是堆砌名称而已。不指明每一种所造成的损害,一味列举名称无助于本书所关注的目的。为了澄清,仅举其中几例就足够了:动物界的有害物包括毒蛇、蝎子、鳄鱼、大蛇、角鸮、尖叫鸮或猫头鹰、老鼠、蝗虫、青蛙、蜘蛛;以及苍蝇、黄蜂、蟑螂、虱子、蜱虫和螨虫;总之,就是毁坏青草、叶子、果实、种子、食物和可饮用液体,并危害动物和人类的生物。植物界的有害物包括一切有害、致命、有毒的草本植物,以及具有类似属性的豆科植物和灌木。矿物界的有害物包括地上的一切有毒物质。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何谓地上的恶用;恶用就是与善用对立的一切事物(对此,可参看336节)。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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