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由于创造的最终目的是一个由人类形成的天使天堂,因而也是人类本身,所以其它一切受造物都是中间目的。而这些因与人有关,是为了人与主的结合,故涉及人里面的这三样事物:他的身体、理性官能和属灵品格。因为一个人若不是属灵的,就无法与主结合;若不是理性的,就不可能是属灵的;若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就不可能是理性的。这三者就像一座房子;身体好比地基,理性官能好比房子的上层建筑,属灵品格则好比房子里的装饰,与主结合好比他住在其中。由此可见,功用,也就是创造的中间目的,在什么样的秩序、层级和关联或具体方式上与人有关,即:(1)为了维持他的身体,(2)为了完善他的理性官能,(3)为了他从主那里获得属灵品格。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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