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从功用的角度看,受造宇宙的一切事物类似一个人的形像,这证明神是一位人
319.古人称人为小世界或小宇宙,因为他类似大世界,也就是整体上的宇宙。然而,今天的人们不知道为何古人如此称谓人,因为宇宙或大世界在人里面只体现在这一事实:他从动物界和植物界中获取滋养和肉体生命,并靠它的热被保持在延续生命的状态,靠它的光看见,靠它的大气听见和呼吸。然而,这些事并不能像宇宙及其万物成为大世界那样使人成为一个小世界。相反,古人称人为小世界,或小宇宙,是由于他们从上古之人所拥有的对应知识中所获得的真理,以及他们与天上天使的交流。因为天上的天使从周围所看到的事物知道,从功用的角度看,受造宇宙类似一个人的形像。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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