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3.谁不欣然承认,诸如出现在地上的那类物质或材料是由太阳通过大气产生的?若考虑到一系列连续媒介从最初实体一直延伸到最终或最外在的实体,谁不欣然承认这一点?若不从先于自己的某种事物,因而最终从第一因,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形成。这第一因就是灵界太阳,而灵界太阳的第一因是神-人,或主。由于大气是在先之物,灵界太阳通过它们显现在最终或最外在的形式中,又由于这些在先之物的活性和张力不断减弱,直到最终或最外在的形式,所以可推知,当其活性和张力终止于最终或最外在的形式中时,它们就变成了诸如存在于地上的那类物质和材料;这些物质和材料通过它们所来源的大气,将产生功用的一种努力和动力保留在自己里面。那些以为宇宙及其万物的创造不是通过一系列连续媒介从它们的最初起源产生的人,不能不从它们的原因来构建支离破碎的假说。当由看待问题更深刻的心智来审视时,他们的假说看上去不像是构建良好的房子,倒像是一堆类似瓦砾的东西。
330.前面说过,人越避开邪恶,就越意愿良善,因为邪恶和良善是对立面。事实上,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即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靠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情况就是这样,当我们如此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点就变得非常明显了。例如一个人:
(1)越不拜别神,就越拜真神。
(2)越不妄称神的名,就越爱来自神的东西。
(3)越不想杀人,不想基于仇恨和报复行事,就越希望邻舍好。
(4)越不想通奸,就越想与配偶过贞洁的生活。
(5)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6)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考并谈论真理。
(7和8)越不贪恋属于邻舍的东西,就越希望邻舍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清楚可知,十诫包含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一切。因此,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不作恶事害邻舍;所以爱是律法的完全。(罗马书13:8-10)
对此,必须增加两条教规以供新教会使用:
(1)没有人能凭自己避恶如罪,并实行系神眼里的良善的良善;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不凭自己,而是从主那里实行良善。
(2)人必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并与它们争战;但如果一个人避开邪恶是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那么他就没有避开它们,只是阻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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