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97

297.凡以某种光照

297.凡以某种光照进行思考的人都能看出,爱以功用为目的并有所打算,它通过智慧产生功用;因为爱本身无法产生功用,唯有通过作为媒介的智慧才行。事实上,若没有某种被爱之物,爱是什么呢?这被爱之物就是功用。由于功用就是那被爱之物,并通过智慧产生,所以可推知,功用是包含爱和智慧的媒介。前面(209-216节,以及别处)已说明,这三要素,即爱、智慧和功用,遵循高度层级的次序,最末或最外在的层级是在先层级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由此可见,这三者,即爱的神性、智慧的神性和功用的神性在主里面,本质上就是主。

揭秘启示录 #92

92.“这些事是那首

92.“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说的”表示主,唯独祂是神。主称自己是“首先的和末后的”, “始和终”,“阿拉法和俄梅戛”,以及“今在、昔在和以后永在的”(可参看启示录1:4, 8, 11, 17);它们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R 13, 29-31, 38, 57节),在那里可以明显看到,它们也是指唯独祂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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