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若不是一位人,就无法创造宇宙及其万物
285.那些对神是一位人持有一个肉体、属世观念的人,完全不能理解神作为一位人,如何能创造宇宙及其万物。因为他们心里会想,神作为一位人,怎能在整个宇宙空间中游走穿梭并创造呢?或祂怎能从自己的住处发话,并且一发话就有了创造呢?当有人说神是一位人时,这些想法就会进入那些思想神-人就像思想一个世人,并从自然界及其时空属性的角度思想神之人的观念。但那些既不从一个世人,也不从自然界及其时空属性的角度思想神-人的人,会清楚地认识到,除非神是一位人,否则宇宙无法被创造。
将你的思维引入神是一位人的天使观念,尽可能地消除空间概念,你就会在思维上接近真理。一些学者已经发觉,灵人和天使不在空间中,因为他们发现,任何属灵之物都无关空间。事实上,属灵之物就像思维。尽管思维在人里面,但人仍能通过它仿佛出现在别的地方,甚至出现在任何地方,无论多么遥远。这就是灵人和天使的状态,就其身体而言,他们也是人。他们的思维在哪里,他们就出现在哪里,因为在灵界,空间和距离只是表象,与来自他们情感的思维构成一体。
由此可见,决不能从空间的角度来思想神,因为神远在灵界之上显为一轮太阳,空间的任何表象都不能归给祂。然后就能明白:祂出于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还能进一步明白:不能思想祂的人身是大是小,也就是有什么样的身材,因为这也涉及空间;因此,祂在最初之物和最末之物,以及在最大之物和最小之物上都是一样的;此外,又能明白:祂的人性在一切受造物里面是最内层,但无关空间。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之物上都是一样的(参看77-82节);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72节)。神性因不在空间中,故不像自然界的最内层那样在空间内延伸。
821.“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即: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主照着这两者施行审判,将善人与恶人分离。“骑在马上的”,即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是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启19:13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忠信真实”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忠信”表示神性良善,因为神性良善是忠信的。当论及人时,“忠信”是指一个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因而是指一个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可参看AR 744节)。显然,当论及主时,“真实”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在论及主的地方,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可参看AR 805节)。由此可知,“审判按着公义”表示照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施行审判。一切审判都是由主通过圣言来实现的,因此,是圣言本身审判每个人(参看AR 233节)。“争战按着公义”表示将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因为主不与任何人争战,而是将善人与恶人分离;当善人与恶人分离时,恶人就把自己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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