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5.⑶作为地狱的一个形式和形像的属世心智的三个层级,与作为天堂的一个形式和形像的属灵心智的三个层级是对立的。前面已经说明,心智有三个层级,被称为属世层、属灵层和属天层,由这些层级构成的人类心智仰望天堂,并朝那个方向盘旋。由此可见,向下朝地狱的方向观看并盘旋的属世心智同样由三个层级构成,它的每个层级都与作为一个天堂的心智的某个层级对立。
我从灵界所看到的事物清楚知道这一事实;也就是说,天堂有三层,这三层天堂照着三个高度层级来区分。地狱也有三层,这三层地狱同样照着三个高度或深度层级来区分。地狱在每一个细节上都与天堂对立;此外,最低层的地狱与最高层的天堂对立,中间地狱与中间天堂对立,最高层的地狱和最低层的天堂对立。处于地狱形式的属世心智也是这样,因为属灵形式在最大和最小之物上都像它们自己。天堂与地狱就是如此对立的,因为它们的爱是对立的。
在天堂,对主的爱和随之对邻舍的爱构成最内在的层级;在地狱,对自己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构成最内在的层级。在天堂,源于其爱的智慧和聪明构成中间层级;在地狱,源于其爱并看似智慧和聪明的愚蠢和疯狂构成中间层级。在天堂,由两个在先层级所产生的结果,要么作为知识被存在记忆里,要么转化为身体行为,它们构成最低层级;在地狱,由两个在先层级所产生,要么变成知识、要么变成行为的结果构成最外在的层级。
至于天堂的良善和真理是如何在地狱变成邪恶和虚假的,这可从以下经历看出来:我曾听说一个神性真理从天堂流入地狱,在它逐层下降的过程中,一路上被转变为虚假,等到了最低层的地狱,它完全变成了对立面。由此明显可知,就一切良善和真理而言,地狱照着层级而与天堂对立,这些良善和真理通过流入转变为与它们相反的某种事物的形式而变成邪恶和虚假。因为众所周知,一切流入之物都照着接受它们的形式及其状态而被感知和感觉。
我从下面的经历清楚看到这些形式转变为对立面:我得以看到地狱相对于天堂的位置;那里的人看上去都是倒置的,头朝下,脚朝上。但我被告知,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仍是双脚直立的,这情形就好比地球上处于正相对应的两个地区。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在形式和形像上为一个地狱的属世心智的三个层级,与在形式和形像上为一个天堂的属灵心智的三个层级是对立的。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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