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8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完全对立,因为邪恶和虚假是属魔鬼和地狱的,而良善和真理是属神和天堂的
271.邪恶和良善是对立的,邪恶之虚假和良善之真理是对立的,闻听此言,人人都会承认。然而,陷入邪恶的人只会感觉、因而感知邪恶是良善;因为邪恶给他们的感官,尤其视觉和听觉的感官带来享受,并由此也给他们的思维、因而他们的感知带来享受。所以,尽管恶人承认邪恶和良善是对立的,但当他们陷入邪恶时,在这种邪恶快乐的驱使之下仍旧声称,邪恶是良善,良善是邪恶。例如,一个滥用自由思想并实行邪恶的人称这是自由;而它的对立面,就是思想并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他却称之为奴役;而事实上,后者才是真正的自由,前者却是奴役。
喜欢通奸的人称通奸是自由,而禁止通奸,他却称之为奴役;因为他以淫乱为快乐,不以贞洁为快乐。一个由于爱自己而陷入对统治的爱之人在这爱中感受其生命的快乐,这种快乐超越了其它各种快乐。因此,与这爱有关的一切,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反对它的一切,则称之为邪恶,而事实恰恰相反。其它一切邪恶都是如此。因此,尽管每个人都承认邪恶和良善是对立的,但陷入邪恶的人仍持守与之相反的观念,唯有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才能持守正确的观念。只要陷入邪恶,没有人能看见良善;但处于良善的人却能看见邪恶。邪恶在下,如在洞穴;良善在上,如在高山。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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