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9.⑷已经成为爱和生命的一部分的品质会遗传给后代。众所周知,人生在邪恶中,这邪恶是从父母那里遗传来的。有些人还以为这邪恶不是他从父母那里获得的,而是通过他的父母从亚当那里获得的;然而,这是一个错误。人从父亲那里获得它,他从父亲拥有自己的灵魂,灵魂在母亲里面披上一个身体。因为来自父亲的种子,即精子是接受生命的最初容器,不过是如在父亲里面的那样一种容器;事实上,种子,即精子就在他的爱之形式中,每个人的爱在其最大和最小形式上都是一样的。此外,种子,即精子具有朝向人类形式的一种努力在里面,并且逐渐发育成人类的形式。由此可推知,所谓的遗传之恶来自父亲,因而来自祖父、曾祖父,从他们相继传给后代。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例如,各民族在情感上与他们的始祖具有相似性,这种相似性在宗族中尤其明显,在家庭中更为明显。正是这种相似性使得历代不仅通过性情、甚至通过面部特征被辨别出来。
关于这个主题,即对邪恶的爱从父母遗传给后代,我们将在下文充分讨论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与身体及其肢体和器官的对应关系时予以详细说明。在此只举这几个例子,好叫人们知道,邪恶是从历代父母那里传下来的,并且通过代代累积不断增加,直到人生来无非是恶;而且邪恶的毒性也照着属灵心智关闭的层级而增长,因为这时属世心智以这种方式从上面被关闭;最终,后代无法从这种状态中得以恢复,除非在主的帮助下避恶如罪。属灵心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打开,属世心智则通过这种打开而被带回到对应的形式中。
758.启18:3.“因为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表示他们提出邪恶的教条,这些教条是对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所有在他们统治下的国家出生和长大的人。这些话表示这些事,这一点可从前面(AR 631, 632, 720, 721节)的解释明显看出来;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只说明,在耶利米书中,类似的话论及巴别:
巴别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因此他们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又:
巴别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设摆他们的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狂欢,睡一个时代的觉,不再醒起。(耶利米书51:37, 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教条;至于这些教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AR 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的教条:他们照其教条所做的作为通过将主的功德和公义转录到这些作为中,从而转录到他们自己里面而构成或产生功德;而事实上,仁爱的一切和信仰的一切,或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其接受者里面仍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都是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与人同在,或存在于人里面,但不在他的自我里面,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归给自己,当成他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与人的自我小心、完美地分离,并高于它,从不沉浸在它里面。但由于他们将主的一切神性都转给了自己,从而将其据为己有,所以神性在如雨般降下时,就像柏油水从柏油泉中流出一样。以下教条也是如此,即:称义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独主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作为中的功德,详情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50-1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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