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6.⑴恶人和善人同等地享有这两种官能。在前一章已经说明,就理解力而言,属世心智能被提升,甚至达到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在的光,能看见并承认真理,然后用语言表达它们。由此明显可知,正因属世心智能被提升,所以恶人和善人同等地享有被称为理性的官能;并且由于属世心智能被提升到如此高度,故可推知,恶人也能思想和谈论天上的真理。此外,恶人能意愿和实践这些真理,尽管他不去意愿和实践它们,这一点可通过推理和经验来证明。推理证明:谁不能意愿并去行自己所思想的事呢?他不意愿并去行它,是因为他不喜欢意愿并去行它。意愿并去行的能力就是每个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自由;当他有能力时,却不意愿并去行良善,那是因对邪恶的爱反对他这样做;不过,他能抵制这爱,并且许多人也的确抵制了它。
在灵界,经验屡次证明了这一点。我听过恶灵的话,他们内心是魔鬼,在世时就已弃绝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当每个人从小就拥有的求知欲,在他们里面被像火光那样围绕一切爱的荣耀激发时,他们就能像内心为天使的善灵一样清楚觉察到天使智慧的奥秘。这些恶魔般的灵人甚至声称,他们能照着这些奥秘去意愿和行动,只是不愿这么做。当我告诉他们说,只要避恶如罪,他们可以意愿这些事时,他们说,他们甚至能行出来,但他们不愿这么做。由此明显可知,恶人和善人同等地享有被称为自由的官能。让每个人都想想自己,就会发现事实的确如此。人拥有意愿的能力,因为这种官能所来自的主不断将这种能力赋予他。如前所述,主就住在每个人的这两种官能中,因而住在能够意愿的官能或能力中。至于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的官能,在属世心智成熟之前,人不可能拥有这种官能。在此期间,它就像未成熟果实中的种子,无法在土壤里被打开,并长成灌木。这种官能也不存在于前面所提到的那些人里面(259节)。
933.启22:2.“在城内街道的中间,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主以其神性之爱存在于新教会的教义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真理的至内层,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从祂那里流出。“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层,因而在周围的一切事物中(AR 44, 383节)。“街道”表示教会的教义真理(AR 501, 917节)。“河”表示丰富的神性真理(AR 409, 932节)。“在这边与那边”表示在右边和左边;在右边的真理是处于清晰的,或说清晰看到的真理,在左边的真理是处于模糊的,或模糊看到的真理;因为在天堂,南在右边,表示处于清晰的真理;北在左边,表示处于模糊的真理(AR 901节)。“生命树”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R 89节)。“果子”表示爱与仁之良善,这些良善被称为善行或好行为,如下一节所论述的。“十二”表示一切或所有,论及教会的良善和真理(AR 348节)。将这一切合成一个意思,可推知:“在城内街道的中间,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主以其神性之爱存在于新教会的教义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真理的至内层,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从祂那里流出。
对那些直接转向主,并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的人,因而对那些将在主的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人来说,情况就是这样。因为那些不直接转向主的人不能与祂结合,从而不能与父结合,进而不能处于来自神性的爱;事实上,仰望祂会结合,不是纯理智的仰望(mere intellectual looking),而是出于意愿之情感的理智仰望会结合;除非人遵守祂的诫命,否则,意愿的情感不会被赐予;因此,主说:
遵行我诫命的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24)
我们说,在教义真理,因而在生活真理的至内层,是因为在属灵事物上,一切都来自至内层,并从至内层发出,就像中心的火和光散发到周边;或像热和光从也在中心的太阳散发到宇宙。因此,这种情况发生在最小事物上,如同发生在最大事物上。由于所表示的是一切真理的至内层,所以经上说“在城内街道的中间”,而不是说在河的两边,尽管意思是这样。当主在至内层时,一切爱与仁之良善都来自祂,并从祂发出,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凭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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