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62

262.由于与生俱来

262.由于与生俱来的这种反作用,属世心智或属世人当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时,就会反对与属灵心智或属灵人有关的事物。这时,他也乐享各种邪恶,如通奸、诡诈、报复、亵渎等等。他还承认大自然为宇宙的创造者,并利用他的理性官能来证实这一切。证实之后,他要么败坏、要么扼杀、要么弃绝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最终要么逃避它们,要么背弃它们,要么憎恨它们。他是在灵里这样做的,并且只要他出于他的灵敢与别人谈论,不害怕丧失名声,由此丧失荣誉和利益,就会在肉体上这样做。当一个人具有这种品性时,他就会逐渐将属灵心智关闭得越来越紧。通过虚假对邪恶的证实尤其会关闭它;因此,邪恶和虚假一经证实,死后就无法被根除;它们只有在世上通过悔改才能被根除。

揭秘启示录 #766

766.“她也必在火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 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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