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3.(3)属灵层级没有打开,但尚未关闭的属世人的性质。对那些过着些许仁爱生活,却对真正的真理知之甚少的人来说,属灵层级没有打开,但也没有关闭。原因在于,属灵层级是通过爱与智慧,或热与光的结合而被打开的;唯独爱或唯独属灵之热无法打开它,唯独智慧或唯独属灵之光也无法打开,但结合在一起的这两者能打开。因此,如果不知道产生智慧或光的真正真理,爱就不足以打开属灵层级,只是将它保持在被打开的可能性中。这就是它没有关闭的意思。像这样的情形可见于植物界,因为唯独热不能使种子和树木长成植被,但与光结合的热能实现这一点。要知道,一切真理属于属灵之光,一切良善属于属灵之热,良善通过真理打开属灵层级;因为良善通过真理产生功用,功用就是爱之良善,爱之良善从良善和真理的结合中获得其本质。属灵层级没有打开,但尚未关闭者死后的命运是这样:他们仍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故在天堂最低的区域,在那里有时会吃些苦,或在某个更高天堂的边缘地带,在那里好像在傍晚的光中。因为如前所述,在天堂和那里的每个社群中,光都是从中间到边缘逐渐减弱,那些拥有比其他人更多的神性真理之人在中间,而那些拥有少量真理的人在边缘。那些从其宗教那里只知道有一位神,主为他们受苦,也知道仁与信是教会的基本要素,却不再费心了解何为信,或何为仁的人就拥有少量真理;而事实上,信本质上就是真理,真理是多方面的,而仁是人在职业中从主所做的一切工作;当人避恶如罪时,他就从主做这一切。正如前面所说的,目的是原因的一切,结果是藉由原因的目的的一切。目的是仁爱或良善,原因是信仰或真理,而结果是善行或功用。由此清楚可知,能被引入行为的仁不超过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相结合的仁的量。仁通过这些真理进入行为,并赋予它们品质。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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