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9.属世人分为三类:对神性诫命一无所知者组成第一类;知道这些诫命的存在,却不思想照之生活者组成第二类;藐视和否认这些诫命者组成第三类。关于由对神性诫命一无所知者组成的第一类人,他们只能继续是属世的,因为他们无法从自己那里获得教导。每个人接受关于神性诫命的教导都不是通过直接的启示,而是通过从宗教知道它们的其他人;关于这个主题,请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14—118节)。由知道神性诫命的存在,却不思想照之生活者组成的第二类人也仍旧是属世的,因为他们只关心属于世界和肉体的东西。这些人死后照着他们能为那些属灵之人所发挥的功用而成为用人和仆人。因为属世人就是用人和仆人,而属灵人则是主人和主。由藐视和否认这些诫命者组成的第三类人不但仍旧是属世的,还根据他们藐视和否认的程度而变得感官化。感官人是最低级的属世人,他们的思维无法超越肉体感官的表象和谬误。这些人死后都在地狱里。
466.“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表示祂的属世神性和属灵神性。祂披着的“云彩”表示属世神性;因此,“云彩”表示在其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属世意义上的圣言也来自祂,因而是祂的,就是祂自己(AR 24节)。“(彩)虹”表示属灵神性,由于属灵层在属世层之上,所以彩虹出现在头上。要知道,主以其属世神性而与世人同在,但以其属灵神性而与其属灵国度的天使同在,以其属天神性而与其属天国度的天使同在;然而,祂不是被分割了,而是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在以西结书,“彩虹”也表示主的属灵神性:
在基路伯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人的样子;从祂的腰间之火仿佛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形状,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以西结书1:26-28)
“宝座”表示天堂;宝座上的“人”是指主;“腰间之火”表示属天之爱;“彩虹”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属灵的神性真理也属于祂的神性智慧。在摩西五经,经上记着说:
我把我的弓放在云中,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我在云中看见它的时候,就要记念这永约。(创世记9:12-17)
此处“彩虹(即弓)”只是指对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来说,存在于属世层里面的属灵神性真理;因为当人重生时,他就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由于那时主与他有一个结合,所以经上说:“云中的弓可作立约的记号。”“约”表示结合。显然,主与人不可能通过世上的彩虹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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