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44

244.世上也有类似

244.世上也有类似情形。尚未愚蠢透顶,没有出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确认虚假的人,在听见别人谈论某个高尚话题,或读到这类东西时,若有某种了解它们的情感,就会明白这些事,也会保留它们,以后或许能肯定它们。坏人和好人一样能做到这一点。坏人即便从心里否认属于教会的神性事物,仍能明白它们,还能谈论、传讲它们,甚至以书面形式深入证明它们。然而,当任由他自己思考时,他出于地狱之爱便思想反对并否认它们。

由此明显可知,即使意愿没有处于属灵之热,理解力也能处于属灵之光;由此也可推知,理解力并不引导意愿,或智慧并不产生爱;理解力仅仅告知并指出道路,即告知一个人当如何生活,指出他当走的路。还可推知,意愿引导理解力,并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居于意愿的爱将理解力中凡与它一致的东西都称为智慧。下文我们将看到,离开理解力,意愿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相反,意愿所行的一切,都是在与理解力结合的情况下行出的;此外,正是意愿通过流注使理解力与自己结成伙伴关系,而不是反过来。

揭秘启示录 #395

395.启8:5.“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把它倒在地上”表示包含属天之爱在里面的属灵之爱,以及它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在低层区域。“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盘与酒和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22:20; 以及其它地方)。“燔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因为燔祭坛表示出于这爱的敬拜(可参看AR 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AR 494节)。属灵之爱,即仁爱,从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没有这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就没有任何生命力,因为灵和生命只来自主。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中取香炉的火来代表,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用凡火上香(也就是说,没有从祭坛中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也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把香炉倒在地上”表示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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