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3属灵之光能通过这三个层级流入人内,但属灵之热不能,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
242.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天堂的太阳就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首先发出(如第二部分所论述的),光和热从它发出:光来自它的智慧,热来自它的爱;光是传送智慧的容器,热是传送爱的容器;人进入智慧到何种程度,就进入那神性之光到何种程度;进入爱到何种程度,就进入那神性之热到何种程度。从前面的论证还明显可知,光有三个层级,热有三个层级,也就是智慧的三个层级和爱的三个层级;这些层级在人里面得以形成,是为了使他能成为接受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接受主的容器。此处要说明的一点是,属灵之光能通过这三个层级流入人内,但属灵之热不能,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换句话说,人甚至能接受第三层级的智慧,但不能接受爱,除非他避恶如罪并仰望主。或换言之,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智慧,但他的意愿不能,除非他避恶如罪。
451.“马的头好像狮子头”表示关于唯信的幻想,好像它拥有能力,或是强大的。“头”表示他们对唯信的想象和幻想,这些想象和幻想是此处论述的主题,用一个词来称呼,就是妄想。“马”表示他们心智内层的推理,这些推理就是这样(AR 449节);“狮子”表示能力(AR 241节);但这是源于谬误的能力,因为他们是感官的,感官人基于谬误进行推理,他们用谬误来说服并迷惑人(AR 424节)。
凡稍微提升一下自己心智的人都能看出,他们支持唯信的论据都是想象和幻想的。行为中的信和状态中的信,如他们所想象的,若不是幻想,又是什么吗?他们当中有谁知道行为中的信呢?当良善不从人那里进入行为中的信时,是什么构成状态中的信呢?罪的赦免和随之而来的瞬间救赎,不就是想象思维的结果吗?这就是教会中“火焰的飞蛇”,对此,可参看《圣治》(340节)。由归算产生的豁免、功德、公义和成圣的骄傲自大或价值,不就是幻想吗?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8节)。
若没有人貌似凭自己在外在上的合作,在内在中的神性运作是什么呢?因为将内在与外在分离,以至于这两者不能有结合,纯粹是幻想(参看AR 606节)。这种幻想就是与仁分离之信;因为作为中的仁是信的容器和根基,是信的土壤和大地,也是信的本质和生命;总之,源于仁的信就是这个人,或真实的人;而无仁之信就是一个幽灵,一个想象的生物,或一个理论推理的想象实体,就像漂浮在空中的水泡。或许有人会说,你若从信中除去理解力,就看不到幻想的东西了;但要知道,人若能从信中除去理解力,就可能会将上千个幻想强加到每一个宗教信条上,正如过去罗马天主教所做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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