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0.人里面有两种来自主的官能将他与动物区别开来。其中一种官能是理解真理与良善的能力;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是他理解的能力。另一种官能是践行真理与良善的能力;这种能力被称为自由,是他意愿的能力。因为人凭其理性能随心所欲地思考,或与神一致,或与神对立,或与邻舍一致,或与邻舍对立;他还能意愿并行出他所想的;但当预见不幸或害怕惩罚时,他能在自由中停止作恶。
人之为人,并有别于动物,正是凭这两种官能。人从主拥有这两种官能,并且每时每刻从主那里拥有它们。它们不会被夺走,因为如果它们被夺走,他的人性就会灭亡。主在这两种官能中与每个人同在,无论善人还是恶人。它们是主在人类里面的居所。正因如此,所有人,无论是善是恶,都会活到永远。然而,主在人里面的居所随着人利用这些官能打开自己里面的更高层级而更加靠近。因为通过打开这些层级,人会进入爱和智慧的更高层级,从而更加靠近主。由此可见,随着这些层级被打开,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
584.启13:6.“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示他们的说法,这些说法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教会从圣言所拥有、用来敬拜主的一切的可耻说法。“他开口亵渎”表示所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假的;“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AR 571, 582节),在此表示可耻的说法,因为这个词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祂的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同样表示圣言,因为敬拜与圣言是一致的(AR 81节)。耶和华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 26)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2, 14)
又: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已经被定罪,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的第二诫中不可亵渎或妄称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不是指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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