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0.人里面有两种来自主的官能将他与动物区别开来。其中一种官能是理解真理与良善的能力;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是他理解的能力。另一种官能是践行真理与良善的能力;这种能力被称为自由,是他意愿的能力。因为人凭其理性能随心所欲地思考,或与神一致,或与神对立,或与邻舍一致,或与邻舍对立;他还能意愿并行出他所想的;但当预见不幸或害怕惩罚时,他能在自由中停止作恶。
人之为人,并有别于动物,正是凭这两种官能。人从主拥有这两种官能,并且每时每刻从主那里拥有它们。它们不会被夺走,因为如果它们被夺走,他的人性就会灭亡。主在这两种官能中与每个人同在,无论善人还是恶人。它们是主在人类里面的居所。正因如此,所有人,无论是善是恶,都会活到永远。然而,主在人里面的居所随着人利用这些官能打开自己里面的更高层级而更加靠近。因为通过打开这些层级,人会进入爱和智慧的更高层级,从而更加靠近主。由此可见,随着这些层级被打开,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把它倒在地上”表示包含属天之爱在里面的属灵之爱,以及它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在低层区域。“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盘与酒和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22:20; 以及其它地方)。“燔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因为燔祭坛表示出于这爱的敬拜(可参看AR 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AR 494节)。属灵之爱,即仁爱,从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没有这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就没有任何生命力,因为灵和生命只来自主。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中取香炉的火来代表,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用凡火上香(也就是说,没有从祭坛中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也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把香炉倒在地上”表示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