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0.由于整体,或身体的能力主要集中于手臂和手,它们是身体的末端,所以在圣言中,“手臂或膀臂”和“手”表示能力,“右手”表示更超强的能力。这就是各层级进入能力状态的演变和发出,故与人同在,并对应于其一切成分的天使,仅从手的动作就能知道人在其理解力和意愿,以及仁和信,因而属其心智的内在生命和由此而来的身体外在生命方面是什么样子。
我常常惊讶于天使仅从身体通过手的活动就能获得这样的认识;但这一事实已反复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我还被告知,正因如此,举行就职典礼时要按手,并且“用手触摸”表示交流,等等。我由此得出结论:仁和信的一切都存在于行为中,没有行为的仁和信就像太阳周围逐渐消失或被云驱散的光晕。这就是为何圣言如此频繁地提及“行为”和“作工”;经上说,人得救取决于它们。此外,行出来的人被称为智慧的人,没有行出来的人被称为愚蠢的人。
然而,要记住,这里的“行为”是指实际行出来的功用。因为仁与信的一切都存在于功用,并取决于功用。行为与功用之所以具有这种对应关系,是因为对应是属灵的,但通过作为其容器的物质、材料来实现。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 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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