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高度层级是同质的,一个相继来自另一个,如同目的、原因和结果
189.广度层级,或连续层级,就像从光到暗、从热到冷、从硬到软、从密到稀、从厚到薄等等的逐渐变化。这些层级可从感官经验和视觉观察得知;而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则不然;因此,这一部分主要论述后者;因为没有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的知识,就看不到原因。诚然,人们都知道目的、原因和结果依次相随,就像在先、随后和最终元素一样;也知道目的产生原因,并通过原因产生结果,以便目的能有形式,还知道关于这三者的其它许多事。然而,知道这些事,却在实际运用时看不到它们,不过是知道抽象概念而已;只有当人分析思考形而上学的哲学时,这些抽象概念才停留在记忆里。正因如此,尽管目的,原因和结果照着离散层级发展,但世人对这些层级知之甚少。因为纯粹的抽象概念就像某种飞逝的虚幻之物,不过,抽象概念若被运用于诸如在世上有实际存在的那类事物,就会变得像某种肉眼可见的事物,并留在记忆里。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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