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创造通过上述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不断朝这个最终目的发展,因为这三者同样存在于主造物主里面,如刚才所述;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72节);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77-82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朝最终目的发展的总体过程中,受造宇宙相对来说是中间目的。因为功用的形式不断被主造物主照它们的秩序从大地提升到人那里;就肉体而言,人也来自大地。然后,人通过从主接受爱与智慧而被提升。此外,为叫人能接受爱与智慧,所有方法都已被提供;人也如此被造以至于能接受它们,只要他愿意。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即便只是大体上),创造的目的在最表层的事物中取得形式;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回归造物主,并能有结合。
771.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圣统制中那些通过圣物来事奉和获利的品级较低的人,在此表示他们的痛苦,因为巴比伦毁灭之后,他们的宗教事物不再被承认为神圣,而是被承认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此,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通过它们获利。“客商”是指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低的人,因为前面提到的“地上的列王”是指在这个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参看AR 767节);因此,“地上的客商”是指那些通过圣物来事奉并获利的人。他们“哭泣悲哀”表示他们的痛苦,如前所述(AR 767节)。“他们的货物”表示他们用来谋利或获取利润的神圣事物或宗教事物。“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不想拥有它们,因为它们不是神圣的,而是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买”是指为自己获得(AR 606节)。对此,我们在耶利米书读到:
巴别,住在众水之上大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所得好处的量满了。(耶利米书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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