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954.“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表示正是主自己曾生在世上,那时是光,并将带着新光降临,这光将在祂的新教会,即圣耶路撒冷面前升起。“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表示祂正是那曾生在世上的主自己,因而是在其神性人身中的主;祂由此被称为“大卫的根和后裔”,还被称为“大卫的枝子”(耶利米书23:5; 33:15),以及“从耶西的树墩子生出的嫩芽,从他根生的枝子”(以赛亚书11:1, 2)。“明亮的晨星”表示那时祂是光,并且祂将带着新光降临,这光将在祂的新教会,即圣耶路撒冷面前升起。祂因祂降世所带的光而被称为“明亮的星”,因此,祂同样被称为“星”,以及“光”;被称为“星”(民数记24:17),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4-12; 3:19, 21; 9:5; 12:35-36, 46; 马太福音4:16; 路加福音2:30-32; 以赛亚书9:2; 49:6)。祂因将在来自祂的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面前升起的光而被称为“晨星”;因为“星”表示来自主的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和聪明,“早晨”表示祂的降临和那时的新教会(可参看AR 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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