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877.“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表示不是由主形成,而是由那些从基督教界进入灵界的人形成的天堂,他们在最后审判之日都被驱散了。“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是指这些天堂,不是指其它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前文(AR 865节),那里解释了这些话: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启示录20:11)
那里说明,这些话表示主对所有先前天堂所施行的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被那些处于文明和道德的良善,但没有处于属灵良善,因而外在假装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的人占据;这些天堂与他们的领土或地都被完全驱散了。至于与这个主题有关的其它细节,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以及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对此,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补充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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