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67

2.17创造的目的存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揭秘启示录 #810

810.“无论小的大

810.“无论小的大的”表示那些在或小或大的程度上出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敬拜主的人。“小的大的”在属世意义上是指那些尊严程度或小或大的人,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是指那些对主的敬拜程度或小或大的人,因而是指那些出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或多或少神圣和完全地敬拜主的人。所表示的是这一点,因为它是在“神的众仆人哪,凡敬畏祂的,都要赞美神”这些话之后出现的,这些话就表示这些事(AR 809,527, 6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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