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56.“对我说,不要惧怕”表示复活和那时出于至深谦卑的崇拜。这是复活得生命,这一点是前文(55节)的一个结果;显然,这是出于至深谦卑的崇拜,因为他俯伏在主脚前。由于当他苏醒时,一种神圣的敬畏占据了他,所以主说:“不要惧怕。”当来自主的生命进入,取代了人自己的生命时,神圣的敬畏随之发生,这种敬畏有时伴随着心智内层的一种神圣震颤,有时伴随着毛发竖立。人自己的生命是从人的自我仰望主,而来自主的生命是从主仰望主,但却好像从人自己仰望主。当人处于这后一种生命时,他看自己什么都不是,只看到主。但以理也曾处于这种神圣的敬畏,当时:
他看见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一看见祂,但以理也像死了一样,有一只手摸他,说,但以理啊,不要惧怕。(但以理书10:5-12)
同样的事发生在彼得、雅各和约翰身上,当时主变了形像,被看到:
脸面如日头,衣裳如光,门徒也脸伏于地,极其害怕,然后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你们不要害怕。(马太福音17:2, 6-7)
主也对在坟墓旁看见祂的妇女们说,不要害怕(马太福音28:10)。同样,面貌如闪电,衣服如雪的天使对那些妇女说,你们不要害怕(马太福音28:3-5)。天使对撒迦利亚说,不要害怕(路加福音1:12, 13)。天使以同样的方式对马利亚说,不要怕(路加福音1:30)。当主的荣耀四面照着牧羊人时,天使对牧羊的人说,不要惧怕(路加福音2:9-10)。因网到了鱼,一种神圣的敬拜抓住西门;因此,他说:
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但耶稣对他说,不要怕。(路加福音5:8-1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引用这些经文是为让人们知道,为何主对约翰说“不要惧怕”,“不要惧怕”是指复活和那时出于至深谦卑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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